基于招股章程、配发结果公告与稳定价格公告的事实梳理(招股与上市均已结束)|核对日期: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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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股章程披露,截至2024-09-30门店网络超过45,000家,超过99%为加盟门店(招股章程)。
- 最终发售价202.50港元,香港公开发售认购水平5,258.21倍(分配结果公告)。
- 超额配股权于2025-03-28按每股202.50港元悉数行使,涉及2,558,900股H股;公告未列载二级市场买入(稳定价格公告)。
蜜雪冰城以加盟模式经营现制饮品门店,2025年3月在港交所上市,招股与上市均已结束。本文依据招股章程、分配结果公告和稳定价格公告,梳理门店与财务数据、发行安排、配发结果与超额配股权行使情况。文章源自好财迷-https://www.haocaimi.com/mi-xue-bing-cheng.html
一、公司与业务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MIXUE Group,股份代号2097,港股简称“蜜雪集团”)是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H股〔S1〕〔S2〕。文章源自好财迷-https://www.haocaimi.com/mi-xue-bing-cheng.html
- 业务:招股章程披露,公司聚焦提供单价约6元人民币(约1美元)的现制果饮、茶饮、冰淇淋和咖啡等产品,旗下有现制茶饮品牌“蜜雪冰城”和现磨咖啡品牌“幸运咖”〔S1〕。
- 门店网络:截至2024年9月30日,通过加盟模式发展的门店网络拥有超过45,000家门店,覆盖中国及海外11个国家;超过99%的门店为加盟门店,其余为自营门店〔S1〕。
- 出杯量:2023年及2024年前九个月,门店网络分别实现饮品出杯量约74亿杯及71亿杯〔S1〕。
- 收入来源:招股章程披露,收入主要来自向加盟商出售门店物料(含食材及包材)和设备;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前九个月,分别有1.9%、2.0%、2.0%和2.4%的收入来自加盟费和相关服务费〔S1〕。
- 品牌贡献:业绩记录期内,“蜜雪冰城”品牌的收入及毛利分别占总收入及毛利的95%以上,“幸运咖”对收入及毛利的贡献尚不显著〔S1〕。
招股章程按城市线级列示了中国内地门店数量:文章源自好财迷-https://www.haocaimi.com/mi-xue-bing-cheng.html
| 截至 | 中国内地门店总数 | 其中三线及以下城市占比 |
|---|---|---|
| 2021年12月31日 | 19,731 | 58.7% |
| 2022年12月31日 | 27,188 | 57.2% |
| 2023年12月31日 | 33,234 | 56.8% |
| 2024年9月30日 | 40,510 | 57.2% |
以上数据来自招股章程概要〔S1〕。
二、招股章程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
招股章程概要披露了以下数据(人民币)〔S1〕:
|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前九个月 |
|---|---|---|---|
| 收入 | 约136亿元 | 约203亿元 | 约187亿元 |
| 收入同比增长 | 31.2% | 49.6% | 21.2% |
| 期内利润 | 2,013.1百万元 | 3,186.6百万元 | 3,491.0百万元 |
| 门店网络终端零售额 | 约307亿元 | 约478亿元 | 约449亿元 |
- 招股章程披露,2021年至2024年前九个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约17亿元、24亿元、38亿元和51亿元〔S1〕。
- “蜜雪冰城”品牌毛利率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前九个月分别为31.4%、28.9%、30.3%和32.9%〔S1〕。
- 招股章程在概要中说明,公司面临中国现制饮品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随着品牌及门店数量增加,扩张门店网络可能导致现有门店之间以及与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S1〕。
三、全球发售安排(招股章程)
| 项目 | 内容 |
|---|---|
| 发售股份总数 | 17,059,9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
| 香港公开发售 | 初步1,706,000股,约占全球发售10.0%(可重新分配) |
| 国际发售 | 初步15,353,900股(可重新分配,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
| 发售价 | 每股202.50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 |
| 每手买卖单位 | 100股 |
| 招股期 | 2025-02-21 09:00起,至2025-02-26 12:00截止办理申请登记 |
| 分配结果公布 | 预期2025-02-28 |
| 预期开始买卖 | 2025-03-03 |
| 联席保荐人 | BofA Securities、Goldman Sachs、UBS |
以上来自招股章程封面及预期时间表〔S1〕。
招股章程披露:除另行公布外,发售价为每股202.50港元;整体协调人经公司同意后,可在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当日上午或之前调减发售股份数目及/或调低发售价〔S1〕。
按发售价202.50港元计,招股章程披露预期上市时股份市值为76,355百万港元(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全球发售完成后已发行377,059,900股)〔S1〕。
所得款项用途:招股章程披露,经扣除包销佣金及估计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约3,291百万港元(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拟用于:约66%(2,172百万港元)提升端到端供应链的广度和深度;约12%(395百万港元)用于品牌和IP建设推广;约12%(395百万港元)用于加强数字化和智能化能力;约10%(329百万港元)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S1〕。
四、回补机制与甲乙组安排(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披露,若国际发售获悉数认购或超额认购,将在截止办理申请登记后按以下基准采用回补机制〔S1〕:
| 香港公开发售有效申请对应初步可供认购股份的倍数 | 香港公开发售可供认购股份总数 | 占全球发售 |
|---|---|---|
| 15倍或以上但少于50倍 | 5,118,000股 | 约30% |
| 50倍或以上但少于100倍 | 6,824,000股 | 约40% |
| 100倍或以上 | 8,530,000股 | 约50% |
此外,招股章程载明,按《新上市申请人指南》第4.14章,在以下任一情形下,整体协调人可酌情将股份由国际发售重新分配至香港公开发售〔S1〕:
- 国际发售未获悉数认购,而香港公开发售获悉数认购或超额认购(不论倍数);
- 国际发售获悉数认购或超额认购,且香港公开发售获悉数认购或超额认购,但香港公开发售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少于初步可供认购股数的15倍。
在上述情形下,重新分配后香港公开发售股份总数不得超过3,412,000股,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发售股份总数的20%〔S1〕。
甲乙组:招股章程披露,仅就分配而言,香港公开发售可供认购股份总数(已考虑重新分配)将均等分为甲组和乙组,零碎买卖单位分配至甲组;甲组为认购总额(不包括经纪佣金及各项征费)为500万港元或以下的申请人,乙组为500万港元以上但不超过乙组总值的申请人;两组申请或会按不同比例分配;任何认购超过853,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将不获受理〔S1〕。
五、配发结果公告披露的最终结果
2025年2月28日公布的《分配结果公告》披露〔S2〕:
| 项目 | 数据 |
|---|---|
| 最终发售价 | 202.50港元 |
| 发售股份数量 | 17,059,900股 |
| 上市时已发行股份(行使超额配股权前) | 377,059,900股 |
| 所得款项总额 | 3,455百万港元 |
| 估计上市费用 | 163.7百万港元 |
| 所得款项净额 | 3,291百万港元 |
| 超额分配 | 2,558,900股 |
香港公开发售〔S2〕:
| 项目 | 数据 |
|---|---|
| 有效申请数目 | 264,992 |
| 受理申请数目 | 70,212 |
| 认购水平 | 5,258.21倍 |
| 触发回补机制 | 是 |
| 初步可供认购股份 | 1,706,000股 |
| 最终发售股份 | 8,530,000股,占全球发售50% |
公告说明:由于香港公开发售获超额认购,为初步可供认购总数的100倍以上,已采用招股章程披露的重新分配程序,香港公开发售发售股份最终数量调整为8,530,000股H股,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50%(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S2〕。
国际发售〔S2〕:承配人数量222名;认购水平35.23倍;初步可供认购15,353,900股,最终8,529,900股,占全球发售50%。
分配基准摘录〔S2〕:公告载明,264,992份有效申请中,甲组有效申请226,091份,获接纳申请人42,650名;乙组有效申请38,901份,获接纳申请人27,562名。部分档次如下:
| 组别 | 申请股数 | 有效申请数量 | 分配基准 | 获配占所申请股份比例 |
|---|---|---|---|---|
| 甲组 | 100 | 93,805 | 93,805名申请人中有7,504名获得100股 | 8.00% |
| 甲组 | 1,000 | 9,252 | 9,252名申请人中有925名获得100股 | 1.00% |
| 甲组 | 5,000 | 3,078 | 3,078名申请人中有923名获得100股 | 0.60% |
| 甲组 | 20,000 | 22,304 | 22,304名申请人中有15,595名获得100股 | 0.35% |
| 乙组 | 25,000 | 10,258 | 10,258名申请人中有3,077名获得100股 | 0.12% |
| 乙组 | 100,000 | 6,916 | 6,916名申请人中有6,224名获得100股 | 0.09% |
| 乙组 | 300,000 | 1,489 | 每名获200股 | 0.07% |
| 乙组 | 853,000 | 4,597 | 200股加4,597名申请人中有2,807名获得额外100股 | 0.03% |
六、基石投资者与禁售安排
招股章程披露,基石投资者已同意按发售价认购可以总额200百万美元(约1,557.77百万港元)购买的发售股份〔S1〕。
配发结果公告列示的基石投资者及获配股数如下〔S2〕:
| 基石投资者 | 获配股份数量 | 占全球发售股份比例(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
|---|---|---|
| M&G Investments(英卓投资管理) | 2,307,800 | 13.53% |
| HSG Growth VI Holdco F, Ltd.(HongShan Growth) | 2,307,800 | 13.53% |
| Persistence Growth Limited | 1,538,500 | 9.02% |
| HHLR Fund, L.P. | 1,153,900 | 6.76% |
| Long-Z Fund I, LP | 384,600 | 2.25% |
| 合计 | 7,692,600 | 45.09% |
公告同时披露:基石投资者合计占上市后已发行股本总额2.04%(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Long-Z Fund I, LP为现有少数股东龙珠美城的紧密联系人,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0.04条的规定并根据配售指引第5(2)段授出同意〔S2〕。
禁售安排〔S2〕:
- 五名基石投资者须遵守的禁售期最后日期均为2025年9月2日。
- 控股股东张红超先生、张红甫先生各155,617,211股,各占41.27%(各含其管理的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按《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拥有权益;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须遵守禁售承诺的最后日期为2026年3月2日。
- 员工持股平台青春无畏、始于足下各持有1,619,987股,最后日期同为2026年3月2日。
- 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公告股东集中度分析中最大股东上市后持股311,234,422股,占82.54%〔S2〕。
- 公告说明,上述日期乃根据中国公司法确定;根据相关上市规则及指引材料,首六个月期间的规定禁售期于2025年9月2日终止,第二个六个月期间于2026年3月2日终止。

七、超额配股权与稳定价格行动
根据2025年3月28日的公告〔S3〕:
- 稳定价格期间于2025年3月28日结束。
- 稳市商为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或其联属人士。
- 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2,558,900股H股,约占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
- 整体协调人于2025年3月28日按每股202.50港元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2,558,900股H股,用于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 超额配发股份预期于2025年4月2日开始上市买卖。
- 公司因发行超额配发股份将收取额外所得款项净额507,769,659.93港元。
- 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后,根据全球发售已发行的H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由4.52%(17,059,900股)变为5.17%(19,618,800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377,059,900股变为379,618,800股。
公告列载的稳定价格行动为上述超额分配及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两项,未列载在二级市场的买入〔S3〕。
八、风险提示摘要
以下仅摘录招股章程及公告中的披露,并非对公司的评价。
- 行业竞争:招股章程披露,中国现制饮品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竞争对手可能已占据新门店的理想店址,公司降低门店间蚕食风险的措施可能存在局限性〔S1〕。
- 收入来源集中:业绩记录期内,“蜜雪冰城”品牌贡献总收入及毛利的95%以上〔S1〕。
- 股权集中:配发结果公告载有警告:由于股权高度集中于少数股东,即使少量H股成交,H股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H股时务请审慎行事〔S2〕。
- 发售价条件:招股章程披露,整体协调人可在截止申请当日上午或之前调减发售股份数目及/或调低发售价〔S1〕。
九、如何使用这份梳理
这篇文章记录的是已结束的招股事件。要核对任何数字,请回到披露易下载原文:招股章程(2025-02-21)、《分配结果公告》(2025-02-28)和稳定价格公告(2025-03-28)。本文仅引用公告披露的稳定价格数据,不收录其他上市后价格走势。
来源与数据时点
所有来源均于2026-10-22打开核对;数据时点为文件发布日期。
- 〔S1〕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发售招股章程(2025-02-21):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5/0221/2025022100010_c.pdf
- 〔S2〕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分配结果公告(2025-02-28):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5/0228/2025022801728_c.pdf
- 〔S3〕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2025-03-28):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5/0328/2025032802277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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